公告日期:2021-11-27
股票代码:900953 股票简称:凯马B 编号:临2021-032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中,待判决● 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5406 万元● 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目前暂时无法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最终影响。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马汽车”)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1)京 02 民初 57 号之一)〕,冻结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能源”)、刘汝龙及凯马汽车账户存款或相应财产金额为人民币 4730 万元。现将有关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诉讼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诉讼各方当事人名称:原告名称: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银地西路 9 号院。被告名称:1、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东环路 5888 号;2、北京凯马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翠柳东街 1 号-3692;3、刘汝龙,北京凯马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二、诉讼的案件事实及请求(一)案件事实北京新能源与北京菜篮子配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菜篮子”)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凯马牌新能源车 4000 辆。北京菜篮子相继支付北京新能源 3230 万元购车款。后因合同所涉车型未进入北京市新能源汽车备案名录,无法交付车辆,北京菜篮子与其他第三方签订的《融资租赁协议》无法履行,法院裁决北京菜篮子承担赔偿责任。北京菜篮子以被告违约为由将凯马汽车、北京新能源、刘汝龙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北京新能源与凯马汽车及本公司没有股权关系。北京菜篮子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凯马汽车银行存款人民币 4730 万元。(二)诉讼请求北京菜篮子诉请三被告返还购车款3230万元、违约金646万元,资金占用费(暂计至 2020 年 9 月 1 日)1500 万元、律师费等 30 万元共计 5406 万元。三、本次诉讼进程情况目前,案件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四、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目前,本案审理程序尚未结束,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无法准确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本案件,切实维护好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同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恒天凯马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1 年 11 月 27 日[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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